高正尉

联系我们

姓名:高正尉
手机:13879185696
邮箱:1258055076@qq.com
证号:13601200310771255
律所: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
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碟子湖大道555号时间广场B座7层

首页: 律师文集 > 刑事辩护> 正文

刑事辩护

怎样区别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

来源:南昌刑事辩护律师   网址:http://www.nclsxsbh.com/   时间:2022/7/31 15:10:38

  一、怎样区别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

  1.从犯罪的行为目的与动机来看。寻衅滋事的动机不外乎寻欢作乐、耍威风、逞强好胜,即所谓的无事生非。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动机比较复杂,其目的性较强,就是伤害对方身体健康。

  2.从犯罪的起因来看。寻衅滋事是“无事生非”,有违常理。而故意伤害往往是事出有因。区分“无事生非”与“事出有因”应当以正常人的常识而不是行为人的认识为判断标准。

  3.从犯罪对象是否特定来看。寻衅滋事罪往往是随意选择侵害对象,行为人往往有打人取乐、抖威风的动机。找法网提醒您,故意伤害罪往往是刻意选择侵害对象,目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,侵害对象可以是特定的多人,也可以是特定的某一个人。

  二、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哪个刑事处罚重

  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两者都会受到《刑法》的处罚,但是相比于寻衅滋事罪来说,故意伤害罪是更重的。

  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 【故意伤害罪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  第二百九十三条 【寻衅滋事罪】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

  1.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
  2.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
  3.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

  4.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

  三、寻衅滋事罪可以和解吗

  寻衅滋事罪可以和解。但是和解只是对民事赔偿责任达成的一致合意,不能免除刑事责任,但是和解协议可以作为请求法院从宽量刑的一种证据,法院可以考虑酌情从轻处罚。

电话联系

  • 13879185696